2000年9月,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2000/53/ec<关于报废汽车的指令>(以下简称「elv」),要求---采取---措施---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,在2006年1月1日前,所有报废车辆每车每年平均回收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5%,每车每年平均再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0% ; 2015年1月1日前,所有报废车辆每车每年平均回收利用重量至少达到95%,每车每年平均再利用重量至少达到85%。随着欧盟elv管理的不断深入,各国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,虽然个别尚未达到目标要求。但已经为---资源压力做出---贡献。
报废汽车标准
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,允许---4年报废,---期间每---验4次(每3个月检验一次);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,对于9座(含9座)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(包括轿车、含越野型)使用15年,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,必须依据机动车安全、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,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,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,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,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。
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流程
1.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
机动车---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,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<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>,报废的书和号牌以及<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>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。
2.报废受理手续
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
一、申请注销登记的,机动车---带齐相关证明,凭相关---,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---排队号码,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;
二、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;机动车灭失的
三、申请注销登记
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,机动车---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。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,提交书和号牌等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<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>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
四、---相关凭证
本市机动车---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,到本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证明和<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>,---<机动车注销证明>和其他相关凭证。
五、注销机动车相关---
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车辆管理所公告书和号牌、作废。
1、达到强制报废标准,机动车------不办理注销登记的;
2、---记被---撤销后,末---书和号牌等;
3、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------并强制报废的;
4、机动车---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书和号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