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废汽车标准
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,允许---4年报废,---期间每---验4次(每3个月检验一次);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,对于9座(含9座)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(包括轿车、含越野型)使用15年,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,必须依据机动车安全、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,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,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,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,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。
“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我们提出了解决方案并修改了相应条款,推动行业向着绿色、节能、的市场化方向发展。”相关负责人表示。<办法>对报废拆解企业提出新的要求,相关企业要想获得---或继续保有---,需要进行系列技术改造,这给行业带来一次转型升级的机会。
同时,<办法>改变了以往“先证后照”模式,实施“先照后证”,且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,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该领域。
报废车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是节约原生资源,实现环境保护、---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,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。
各类机动车报废使用年限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