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
1 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破碎过程的污染---和环境保护。
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、行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,还应符合本标准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
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
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
gb 16297 ---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
gb 16487.13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-废汽车压件
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
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
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
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
hj/t 181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
所称拼装车,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、方向机、变速器、前后桥、车架(以下统称五大总成)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。通过旧汽车零部件的再使用,可以延长零部件的使用寿命,从而节省能源。由于汽车零部件产品不可能达到等寿命设计,因此当产品报废时总有一部分零部件性能完好。再制造是指以产品全寿命周期理论为指导,以节能、节材、为目标,以---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,进行修复、改造废旧产品的一系列技术措施或工程活动的总称。
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,制定了报废汽车回收办法,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,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保护环境。现在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虽然不能进行买卖,但是还可以继续使用,只要验车合格,就还可以上路,但是,到了一定年限之后,仍然要走报废程序。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是节约原生资源,实现环境保护、---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,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。